桂建管〔2009〕60号
各市建委: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了建筑安全生产较大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截止
二、切实做好高温酷暑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工艺的检查力度,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一把手要确保防暑降温资金落实到位,项目部、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绝不可盲目抢工期,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二)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茶水房、卫生室等临时设施符合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施工现场要保证茶水供应,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并且适时发放绿豆、西瓜、冰棒、汽水等降温食品。职工食堂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职工宿舍要保持良好通风,配备必要的防暑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整齐。
(三)各工程项目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高辐射天气,原则上中午12时至下午3点不安排露天施工,尽可能地减少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防止疲劳、中暑事件发生。
(四)各工程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等不文明施工、不安全行为。严禁在施工作业场所内、屋面临边、吊篮口、阳台边、外脚手架等处进行乘凉、休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加强对各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围墙、基坑、塔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的定期检查,并突出以下检查重点:
⒈ 检查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茶水房、卫生室、砖砌围墙和广告围挡有无裂缝、倾斜、变形。不达标的必须立即采取加固、翻修、拆除等措施。
⒉ 检查深基坑边坡支护是否按照方案施工,对毗邻街道、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必须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边坡支护方案不落实、周边荷载过大、排水不畅等不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发生。
⒊ 检查施工用电的配电箱、配电室的安全防护、防雨措施状况,确保现场漏电保护灵敏、有效。
⒋ 检查现场排水是否通畅,重点落实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和脚手架基础的排水措施。
⒌ 检查施工现场防雷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接地电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量。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制定汛期施工应急预案。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拉闸切断电源。必要时对围墙外侧采取警示、隔离措施,情况紧急时必须将临时设施的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场所。现场一旦发生倒塌、水淹等灾情,项目部必须首先将人员紧急撤离到预先设置的安全场所,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遇险人员开展紧急自救抢险,并立即向企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妥善处理。
(三)汛情过后,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应对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应加强施工现场排水工作,防止长时间浸泡导致坍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暑期、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包括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的督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险情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