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人〔2009〕1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广西造价员资格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在我区各地有关单位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通过2010年及以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报注册程序及提交书面材料要求
本年度造价员资格注册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形式,二者缺一不可,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程序及时间
1. 3月20日至4月10日,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打印申请表(注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由申请人聘用单位将注册书面材料提交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办理本单位的注册申请手续;
2. 3月20日至4月20日,各市造价站受理各单位上报的造价员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确认和书面申报资料审查,并将名单和申报资料汇总上报区造价总站;
3.4月25日至5月15日,区造价总站对上报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复核;
4.领取注册证书和印章的时间在广西造价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二)提交书面材料要求
1.初始注册提交材料
(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一张贴于申请表内,另一张在照片背面署名,贴于申请表上方空白处,照片只粘贴三分之一);
(2)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如无特别要求均为一式一份,下同);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注册单位与考试报名单位发生变更的,须原考试报名单位开具同意到其他单位从业的证明。
2.新增专业注册提交材料
(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新增专业注册申请表》一式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贴于申请表内;
(2)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费用
新注册证章工本费100元/人,增项专业80元/人,由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代收。
四、其他事项
1.暂不办理注册的合格人员,需在网上填报延期注册申请表,报当地造价站备案。延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2.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注册的,今年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各市造价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宁市 周庆麟 0771-5706834
柳州市 刘怡庄 0772-2827448
桂林市 杨频华 0773-3855317
梧州市 黄 颖 0774-3827022
玉林市 潘思红 0775-2672560
贵港市 卢 琳 0775-4221863
北海市 陈晓梅 0779-2031593
钦州市 吴日莲 0777-2103395
防城港市 万凤萍 0770-2824100
河池市 李 明 0778-2283647
百色市 李 艳 0776-2855622
来宾市 刘 萍 0772-4219326
贺州市 蒙金昌 0774-5137861
崇左市 陶振思 0771-7837991
凭祥市 刘日宏 0771-8523470
区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及电话:孙丽红0771-5867296,叶斌0771-5856616。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唐绪华0771-2366092。
附件: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初始注册
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员管理系统→注册造价员登陆→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业务申请→初次申请注册上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要求jpg格式,相片大小在100k左右) →点击“下一步”→扫描上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要求扫描件要清晰)→提交申请→word导出申请表→打印“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申请表”。
二、新增专业注册
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员管理系统→注册造价员登陆→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业务申请→新增专业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要求jpg格式,相片大小在100k左右) →点击“下一步”→扫描上传身份证、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要求扫描件要清晰)→提交申请→word导出申请表→打印“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新增专业申请表”。
三、延期注册
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下载“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延期注册申请表”进行填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表中“工作单位”一栏,要求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2.表中“工作单位所在地”一栏,是指注册单位所在地(如“南宁市”、或“柳州市”……),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选项填报。
3.凡注册在分公司的,工作单位必须体现分公司的名称,如“*******公司******分公司”,单位意见只盖分公司公章。网上注册及书面资料上报至分公司所属市造价站。
4.表中“人事存档单位”一栏,是指注册在中介单位的,人事档案需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五、各市造价站网上登陆步骤
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员管理系统→管理机构登陆→输入用户名、密码→市管理中心→审批管理→注册审批→通过“审核操作”或“批量通过”进行审批
注:初始注册在“注册审批”菜单进行审批,增项专业在“新增专业审批”菜单进行审批。
关于开展2010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1]12号)
2011-03-15 08:34:21
来源:开云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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