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我局于2011年11月11日下发《关于河池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通知》, 要求各有关企业于12月10日前完成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申报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申报工作进展缓慢,现根据需要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30日。
2.根据2011年12月2日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对进驻河池设置分支机构不作必要条件,但作为充分条件,对符合其他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办公场地现场核实加分。
3.各申请单位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提供相同内容的word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