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2]122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使用、保证工程质量,我厅组织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起草了《广西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能效测评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结合实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韩玉元
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359
E-mail:gxbzdec@163.com
附件:《广西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能效测评导则》
(征求意见稿)(附件)条文说明广西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测评导则—-2012.9.6.doc
附件(征求意见稿)广西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测评导则2012.9.6.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