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至12月5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作以下通报处理:
一、对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检测业务存在违规问题的3家检测机构(见附件1),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整改时间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整改期间,不准承揽新的检测业务。上述检测机构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当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经确认整改合格后,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经我厅审查合格后,再另行下文恢复其开展检测业务的资格。
二、对检测行为不规范的3家检测机构,决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见附件2)。
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我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机构
2. 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机构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1 |
北海市正天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 |
防城港市精欣建筑试验有限公司 |
3 |
柳州市恒和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2:
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1 |
梧州市中坚建筑检测有限公司 |
2 |
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工程勘察院 |
3 |
桂林万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