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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13]10号)

2013-02-05 15:37:57 来源: 收藏

桂建人〔2013〕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精神,现就组织我区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5月11日起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广西考区的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有关规定;

    (2)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3)有关规定;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附件3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考程序

在我区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2013年2月2日上午9003月5日下午1700,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2.填报程序: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我区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6日(共3天),每天资格审查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二楼会议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二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3.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证件需现场校核原件)。

    (2)首次报考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足以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3)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记录有本人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内容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复印件1份(需现场校核原件)。 

    4.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交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5.请各单位在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前预约报名材料审查时间,指定专人将本单位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收齐后,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1.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4]102号)的规定收取,即报考科目为非作图题科目的80元/人·科,报考科目为作图题科目的150元/人·科。

    2.考试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7:00。

4.票据领取。(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2日-2013年3月14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及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所需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各单位与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160)购买。

    (二)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等详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三)进行了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确认且完成网上缴费的人员,可于5月3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下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并认真阅读,按其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对照有关报考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妥善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适当给予报考人员一定的复习备考时间,以便他们能考出好的成绩。

    (七)考试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1.网上报名及准考证下载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211;

    2.资格审查咨询联系电话:0771-2260160。

附件:附件1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

附件2 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附件3 201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附件4 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doc

附件5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