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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5〕110号)

2015-12-29 15:39:5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5〕1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5〕89号)的部署,2015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定拟检查220家施工企业,经检查发现有5家企业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因此最终共对215家企业开展了检查评分,其中厅本级检查了34家,各设区市主管部门检查了181家。得分80分以上(含)、评定为“合格”等级的企业共有149家(详见附件1),得分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企业共有46家(详见附件2),得分60分以下(不含)和拒不接受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企业共有20家(详见附件3)。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部分企业未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建立1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将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到各岗位,目标分解无操作性、无法考核;未与分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投入制度落实情况。部分企业未提供本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台账;未提供与在建工程一一对应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部分企业未以企业文件形式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单独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以企业文件形式任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未按规定的频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未以企业文件形式印发检查通报,整改回复资料不及时;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规定的频次召开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未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要求。

    (四)“三类人员”配备情况。部分企业的“三类人员”证件过期;个别企业在建项目未按规定配备足额安全员。

    (五)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个别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部分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且无操作性;未提供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提供与在建工程一一对应的开展可视化技术交底教育佐证影像资料。

    (七)工伤及相关保险情况。部分企业未提供在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和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八)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情况。部分企业未提供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明和使用登记证明。

    (九)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少企业的职业危险防治措施千篇一律、无针对性。

    (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预防控制措施情况。部分企业未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企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提供与台账一一对应的企业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资料。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部分企业未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提供演练证明材料。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桂建管〔2015〕61号)等有关规定,对受检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80分以上(含)的149家企业予以表扬,列入“绿色监管”(见附件1)。

    (二)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的46家企业列入“黄色监管”(见附件2)。请实施检查的主管部门对于列入“黄色监管”的企业发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实施检查的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三)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60分以下(不含)和拒不接受检查的20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列入“红色监管”(见附件3)。对于列入“红色监管”的区内企业,我厅将进一步实施行政处罚;区外企业的违法事实由我厅报送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⒈ 列入“绿色监管”企业名单管110附件:关于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的通报.doc

          ⒉ 列入“黄色监管”企业名单

          ⒊ 列入“红色监管”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