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二层行政机关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住房补贴标准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地、市、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场运作建房的审批、确认等工作,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批、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单位现有退休职工5人,在职干部职工10人。在职人员中,行政编制人员9人,后勤服务控制1人。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相关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99.46万元,同比减少2.81 万元,减少 1.39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9.46万元,同比减少 2.81 万元,减少 1.39 %。其中:经费拨款199.46 万元,同比减少 2.81 万元,减少 1.39 %。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 199.46 万元,基本支出 119.4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9.89 %,同比增加 5.19 万元,增加 4.54%;项目支出 8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0.11 %,同比减少 8 万元,下降 9.09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 18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1.25%,同比增加 17.72 万元,增长 10.78 %;行政单位离退休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70%,同比减少 24.77 万元,减少 87.96 %;医疗卫生支出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72%,同比增加 1.67 万元,增加 44.53 %;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34%,同比增加 2.57 万元,增加 42.2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19.4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9.89 %,同比增加 5.19 万元,增长 4.5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89.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5.25 %,同比增加 36.52 万元,增加 68.4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7.5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4. 67%,同比减少 9.13 万元,减少 34.2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2.0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08 %,同比减少 22.2 万元,减少 64.84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0.11 %,同比减少 8 万元,下降9.09 %。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99.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46万元, 项目支出 80 万元。
三、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 5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 1.16 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46.29%。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长 0 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