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6〕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6年6月28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通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的通知》(桂建便函〔2016〕67号),要求有关企业于8月31日前将有关信息录入完毕。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现决定将信息录入期限延长至10月30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信息录入企业情况
截至8月26日下午16时,共有1664家企业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其中得分80分及以上(合格等级)的有528家,得分在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基本合格等级)的有150家,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合格等级)的有98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应录入企业范围
在我区有施工任务的区内外各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除外),均应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信息。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不需录入;不从事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的企业不需录入;在我区无在建工程的企业暂不需录入。
三、录入期限要求
需要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的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将有关信息录入完毕,并确保得分在80分及以上。我厅将在10月30日后再行通报企业得分情况,并对达不到合格等级的企业适时启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应录入而未录入的企业、尚未达到合格等级的企业按期录入有关信息并持续改进。会议应做好通知和签到工作,我厅将检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会议召开情况。
(二)我厅已于7月底至8月初在14个设区市举办多场系统使用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超过2500人。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做好系统使用工作,我厅定于9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再免费举办1期培训班,时间半天。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附件中本辖区内得分在60分以下的企业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区外企业由我厅直接通知。
(三)各市、各企业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遇到对系统评分规则上的问题,可以反馈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作邮箱(gxjstjgc@126.com)。
(四)为更好地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公司建立了技术咨询QQ群,群号为:575558186、563140565,请各用户及时加入。各市、各企业如有技术疑问,主要通过QQ群内咨询解决,亦可直接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彭雄飞,联系电话:15577309802)。
附件: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得分情况汇总表附件: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得分情况汇总表(8.26).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