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字[2004]50号
各市、县(区)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建管处联系(联系人:韦道业,电话:0771-280574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