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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6〕87号)

2016-11-01 17:01:5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6〕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2016年9月2日至9月9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14个设区市以及所辖的18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92个在建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3个、商品住宅工程39个、公共建筑29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工程总建筑面积319.6234万m2,总造价46.736亿元;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52份、隐患整改建议书40份。同时,随机抽查了80个招标代理项目,共发出招投标整改建议书31份。

    从总体上看,受检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招投标、质量安全等建设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基本到位,案件查办、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一)各地高度重视层级监督检查。南宁、柳州、来宾、崇左4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检查组积极进行了工作沟通;防城港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全程陪同参加了建筑工地的检查;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来宾等11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了本地工作,并参加了反馈会。

    (二)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总体来看,绝大部分地区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能基本到位,具体表现在:未发现超资质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现象;基本都认真执行了2014年版招标文件范本,大部分地区认真执行了“开标刷卡、中标锁卡、有序解卡”制度。在电子化招投标的推进方面,南宁、柳州、北海、百色、崇左5市已实现了施工和监理电子化招投标的常态化,梧州、防城港、河池3市拟于年内正式投入试运行,其他各市也相继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北海、崇左2市还积极探索实施异地评标。

    (三)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地区均按照我厅督办案件的要求对上半年建筑市场“三包一靠”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且已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处罚款项。如柳州市本级查处案件2起,罚款金额2.4万元;河池市共调查了4起“三包一靠”违法违规案件,处罚2起,罚款金额6.204万元;宾阳县按督办要求完成1起案件的查处,罚款金额3.19万元。

    (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全区建筑市场秩序较两年前明显规范,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三包一靠”违法行为查出起数同比减少14起;企业加强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票据管理、工程分包合同及资金管理,总部管控能力逐渐增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两书一牌”制度执行较好,新开工工程“两书”的执行率达到100%,新竣工的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的执行率达100%。

    (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大部分地区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以及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冲刺动员会等会议精神,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活动、“送教送法到基层活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对话谈心专项活动。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及对“严管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分地区还认真部署了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在建筑市场行为、招投标行为、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

    三、处理意见

    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执法文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挂牌督办。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涉嫌无证施工、拒不整改的18个工程、19家有关责任单位(见附件2)进行挂牌督办。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查处情况,我厅将对查处情况另行通报。

    (二)责令整改。截至2016年9月23日,共有21家施工企业、9家监理单位虽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消除,或者仍然有3条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视为未落实整改,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见附件3),责令继续整改;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以上企业和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的,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整改不合格的将加重处理。

    (三)通报批评。在本次检查中,共有18家建设单位、9家招标代理企业、27家施工企业、31家监理企业(见附件4)虽然已按时提交整改报告,但尚有1-2条质量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或者虽然完成整改但检查时由于存在无证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而受到责令停工整改的处理,为达到教育目的,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各地不得依据本通报对上述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四)停止执业。在本次检查中,共有27名执业人员(见附件5)明显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停止执业期间,锁定上述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同时责令上述人员目前所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暂停期满后,应持变更手续到我厅办理“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解锁手续。

   (五)限期入库。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附件5所列未录入诚信信息库的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张容松、陈建国、周亦南等3名执业人员,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录入信息完毕。

    附件:⒈ 各地建筑市场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管[2016]87号附件.doc

          ⒉ 挂牌督办项目一览表

          ⒊ 责令整改企业一览表

          ⒋ 通报批评企业一览表

          ⒌ 暂停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