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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政管办关于征集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公告

2017-03-07 10:47:5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桂建管〔20168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化、网格化、标准化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政管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符合桂建管〔201688号文件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满足征集要求的均可申报。

二、征集要求

(一)系统开发商能够深刻理解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二)系统开发商具有相关行业开发经验,有本地化服务人员,能为自治区本级及14个设区市提供本地化驻点服务,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能够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系统必须使用全区统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文件范本》最新版本开发;

(四)系统必须与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数据关联,满足系统开标刷卡、中标锁卡等功能;

(五)系统必须满足统一的CA认证,要在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实行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即 CA 认证服务。招标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评委签章等管理均实行加盖 CA 电子印章的确认方式;

(六)系统必须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关联,使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抽取、评审、签章,相关数据互联互通;

(七)系统必须为国家及自治区电子服务系统预留接口,待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行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自治区建设标准及接口规范完成接入。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430日止。

四、征集方式

满足条件的系统开发商,可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政管办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对系统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系统在验收通过后至自治区统一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建设的过渡期间(暂定一年),在自治区本级平台可免费使用。

(二)通过验收的系统,在自治区统一电子交易系统上线后,停止使用,按规定过渡到电子交易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覃韵,联系电话:07712260298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09

自治区政管办:

人:潘路云,联系电话:07715595391

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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