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发〔2017〕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房屋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全区房屋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解决房屋工程质量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房屋工程质量水平和满意度,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