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建标〔2017〕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于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自治区抽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的重点主要为企业资质就位情况和市场执业情况。受检企业共计188家(含27家外省驻桂企业)。其中,南宁市121家,柳州市12家,桂林市18家,北海市11家,防城港市3家,钦州市6家,贵港市2家,玉林市5家,百色市8家,梧州、贺州市各1家。
(二)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执业质量,总体执业水平明显提高。
⒈ 企业资质条件达标情况良好。受检企业资质条件基本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要求,注册资金、规章制度、专职专业人员数量、办公条件及营业收入等均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⒉ 计价依据贯彻落实到位。2017年国有资金项目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对规范和统一我区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⒊ 企业执业行为规范。受检企业具备良好的依法执业意识,绝大部分企业能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业务,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的正常秩序。对长期低价竞标的造价咨询企业,要跟踪检查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通过强化监管来保证行业执业水准。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转变思路,拓展咨询市场,着力研究发展战略,认真梳理经营思路,研究造价行业发展动向,探索BIM技术应用,关注PPP和EPC项目服务,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懂法守法和行业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工程造价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公平公正地开展业务,共同塑造造价咨询行业的良好形象。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