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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7]32号)

2018-01-30 11:19:2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83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201712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须上报统计报表。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说明》(见附件2),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各单位应于2018228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已有《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版)》(以下简称5.0信息系统)的单位也可通过软件进行上报。数据报送成功后,请将加盖企业公章和由法人签字的纸质报表扫描件发送到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专用邮箱zjtsjcbb@163.com,无须报送书面材料。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自2017年第四季度起,各单位只须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不再报送季报。

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应加强对本辖区年报报送情况的监督检查,指派专人进行负责(指定专人请加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QQ群,群号:657863423),督促本辖区应报送的单位按时限要求报送,并对报送数据的质量进行把关(查询方式为: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各市应对2017年第三季度未报送报表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进行重点督促。

五、本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与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对拒不报送或迟报、瞒报2017年年报的,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换发2018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并在2018年度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重点检查。我厅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督促把关不力、上报率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各单位在申报统计年报中遇到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

联系人:谭坦,联系电话: 0771-2260060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pdf

2.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有关说明附件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说明.pdf

3. 2017年第三季度季报未报企业一览表附件3:2017年第三季度季报未报企业一览表.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