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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调整崇左市所辖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批复

2018-01-29 15:10:2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村镇〔2018〕7号


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你委《关于调整崇左市部分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项目计划的请示》(崇建报〔2017〕1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以下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调整:

    (一)将天等县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项目地址由福新镇选解村布解屯调整为福新镇安康村清风岩屯。

    (二)将大新县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项目地址由硕龙镇隘江村陇鉴旧屯和旧隘屯调整为昌明乡昌明社区上古屯。

    (三)将龙州县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项目地址由郴桥乡绕秀村敢门屯调整为下冻镇扶伦村板端屯。

    二、请你委及时督促相关地方,抓紧做好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衔接,尽快落实贷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请你委督促有关县区,在收到本批复后一个月内,将调整后的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报送我厅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