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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暨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8〕25号)

2018-05-04 10:36:3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8〕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68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34号)部署要求,我厅定于2018年5月中旬组成检查组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暨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14个设区市必检,每个设区市抽查1至4个县(市、区)。

    (一)检查在建工程。每个设区市抽查4个工程,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工程。重点检查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商品住房工程。

    (二)检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行为。每个设区市抽查注册在当地的3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每个县(市、区)抽查注册在当地的1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如有)。

    (三)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进展情况以及2018年以来建筑市场监管履职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和完善房建市政工程的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理、检测等建筑市场各环节监管的工作情况。

    (二)各地贯彻落实2018年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暨第一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2018年第二季度全区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暨集中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精神,执行《2018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和《2018年度全区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推进责任状》情况。

    (三)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作情况。

    (四)部署集中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情况。

    (五)各地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六)各地部署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电子化招投标、“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活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治理、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建筑农民工预防艾滋病等工作开展情况。

    (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劳务单位)的招标投标程序、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发放、管理人员社保、大宗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重要制度落实情况。

    (八)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主要建筑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检测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不达标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十)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工程检测、招投标代理等有关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十一)严管地区采取措施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成效情况。

    (十二)部署开展春节后复工、清明、“三月三”“五一”等重要节点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治理、应急救援等工作情况。

    (十三)检查2017年以来各地发生的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案、处罚落实情况。

    (十四)各地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等制度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将在各设区市单独召开汇报会,受检县(市、区)不召开汇报会。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报提纲详见附件1,要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准备《区内施工企业在建工程一览表(主体结构2层以上至封顶)》《区外施工企业在建工程一览表(主体结构2层以上至封顶)》《2017年7月1日后公开招标项目一览表》《注册建筑施工企业一览表》《注册监理企业一览表》各1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检查时,请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四)本次检查将在各市召开反馈会。参会人员为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负责同志,以及受检项目的建设、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检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或区域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五)检查组分组名单详见附件2,各组具体行程另行通知。检查用表由各组发放至受检地区。请各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四、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失控的地区和工程,将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总体要求,列入“严管地区”和“严管工程”;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执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要求

    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在每个市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场安全生产专题教育谈话活动,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附件:⒈ 2018年1-5月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⒉ 检查组分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2018年1-5月份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一、2018年以来本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亮点综述

    二、2018年以来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筑业发展。

    ⒈ 建筑业发展要求。2018年建筑业总产值比2017年增长12%以上;2018年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比2017年增长8.4%以上。

    报送内容:完成情况、全年目标预测、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⒉ 建筑业企业结构优化要求。积极扶持本辖区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报送内容:本辖区近两年拟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名单、已开展的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⒊ 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要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

    报送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广西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推广使用。

    ⒈ 基本使用要求。各市、县(市、区)新报建的项目,必须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7个环节。

    报送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⒉ 推广使用要求。积极协调本辖区行政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有关部门,努力利用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能。凡向市本级申请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广西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已有的工程业绩和注册人员信息,不再审核;在区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已录入全国发布平台的,不再审核。

    报送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⒊ 市场开放要求。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停止办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检测等机构任何形式的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报送内容: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⒈ 各市已出台的诚信信用制度。

    ⒉ 各市已上线运行的诚信信用管理系统。

    ⒊ 各市已采取的建筑市场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四)招投标监管工作。

    ⒈ 贯彻执行招标文件范本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系列招标文件范本。各设区市编制的招标文件范本应在正式发布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未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的,不得发布;各设区市出台的招标文件范本中应废除各类需要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各种证明的要求及对区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壁垒。

    报送内容: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⒉ 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要求。严格执行桂建管〔2016〕117号文件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积极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试点项目专项检查;定期报送试点项目清单及试点工作进展。

    报送内容:本辖区内已完成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工程名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⒊ 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要求。各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全部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交易,实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

    报送内容: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工程质量监管要求。

    ⒈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要求。一是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新开工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中型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三是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不超过3起,杜绝房屋倒塌事故;四是各市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不低于80%;五是争创“鲁班奖”工程2项、国家优质工程10项、全国装饰奖15项、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18个。

    报送内容:各项工作目标阶段性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⒉ 三项制度落实要求。2018年新报监、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执行率达到100%,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执行率达到90%。

    报送内容: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⒊ 质量样板间制度落实要求。凡是施工许可建筑面积达3000㎡(含)以上的住宅工程项目必须在现场制作实物样板。

    报送内容: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⒋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引导企业以质量安全管控为核心,切实提高企业总部管控能力。

    报送内容: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措施。

    (六)建筑业改革发展各项试点工作要求。

    ⒈ 工程总承包试点。全区参与,全面推开,新增试点项目300个以上。

    ⒉ 全过程咨询试点。全区参与,正式启动,试点项目不少于10个。

    ⒊ 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南宁、钦州、贺州重点推进,其他各市积极推进,正式启动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试点项目不少于100个。

    ⒋ 其他试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不断深入,上线运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扣分管理系统,并接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厅本级牵头、全区参与);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厅本级牵头、全区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取得初步成果(南宁市、柳州市)。

    报送内容:2018年以来新实施上述试点情况。

    (七)社会维稳工作。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工程款支付担保办法,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杜绝建筑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赴邕进京讨薪和群体事件发生。

    报送内容: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八)廉政建设工作。出台并严格执行市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在开展层级监督检查、评优评先活动、违法违规处罚、行政审批等工作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分类监管、重点监管制度。

    报送内容: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2018年以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一)本辖区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二)质量安全工作年度监督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情况。

    (三)本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情况。

    (四)每季度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每年2次层级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五)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安全评估、状态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六)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及器材装备情况。

    (八)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事故调查结案情况。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情况。

    (十)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情况。

    (十一)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情况。

    (十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情况。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各项长效机制,执行例会制度、“在建工程季巡、严管工程月巡”、事故企业停工整改等各项制度情况。

    (十四)可视化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早班会、工伤保险、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六项制度。

    四、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情况

    五、其他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六)建筑工地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工作落实情况。

    六、需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支持的事项


附件2

                    检查组分组名单

组  长:杨绿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莫兰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兼建筑市

场监管处处长

第一小组

组  长:黎旭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联络员:张志浩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员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来宾市、金秀县、象州县;贵港市、平南县;玉林市、玉东新区、北流市。

第二小组

组  长:王晓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联络员:潘长红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员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北海市、合浦县;钦州市、钦州港区、中马产业园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上思县。

第三小组

组  长:张荣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重点工程办公室副

主任、建筑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联络员:劳  宇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员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梧州市、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

第四小组

组  长:焦家门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联络员:魏  星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员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百色市、平果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县;崇左市、天等县、凭祥市。

第五小组

组  长:顾  胜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联络员:王劲宏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长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柳州市、柳东新区、柳江区、柳城县;桂林市、荔浦县、阳朔县、永福县。

第六小组

组  长:黎  浩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总工程师

联络员:方  舟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科员

专  家:6名

检查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武鸣区、宾阳县;河池市、大化县、都安县、南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