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8〕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18年8月份举办2018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考试对象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8周岁以下;
(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且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者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并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等其中之一的执业资格。(备注:工程类职称包括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等。)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由本人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gxzczx/),按考试报名流程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专家报名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由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我厅,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二)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下发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等;
(三)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将在南宁市集中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经考试合格,由我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证书》,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并报送自治区政管办列入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
(二)请各市积极组织规划、设计专家参加本次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报名考试。
联系人:马篱薇,联系电话:0771-226029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