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564号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临桂区茶洞镇褚村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临建报〔2018〕4号)、《关于申请调整临桂区会仙镇毛家村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临建报〔20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临桂区茶洞镇褚村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内容,即将原实施方案中修缮古房屋、村道绿化、景观防护栏等项目调整为修缮立公所、新建生态旅游停车场、建设瓜果长廊、环境绿化综合整治等项目。调整后计划总投资额由250万元调减至150万元。
二、原则同意调整临桂区会仙镇毛家村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内容,即将原实施方案中对120户房屋立面乡土化改造、900米步道乡土化改造调整为对48栋农房进行立面乡土化改造、乡土化整治村庄巷道250米,新增村屯绿化、村屯环境整治项目。调整后计划总投资额由180万元增加至320万元。
三、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