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8〕4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我厅分别对广东中信建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恒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亨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祁阳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作出了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业务的处理。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10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