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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调整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批复(桂建便函〔2019〕7号)

2019-01-10 10:00:1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便函〔2019〕7号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请示》(南房报〔2018〕1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将已建设的仙葫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当中未获得国家与自治区补助资金的1746套与已获得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的人才公寓项目中1746套进行置换调整。项目置换后,南宁市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任务数、项目台账总额不变。请你局在广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对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信息系统上的数据真实、准确,并严格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要求加强分配入住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