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19〕23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现将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村镇〔2019〕12号)要求,加强资源要素整合,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确保2019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请各地在开展“三清三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禀赋、群众基础、前期工作进展等情况,尽快核实核准各类型村庄建设名单。其中,基本整治型村庄名单需报送我厅村镇处备案;设施完善和精品示范型村庄名单如有调整,需于2019年5月27日前报送我厅村镇处备案;有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按照精品农房、精致环境、精彩文化、精美“农家乐”、精心产业等方面内容合理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每个村庄所编排项目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400万元。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填写《2019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型村庄项目建设计划表》(详见附件3),经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后于2019年5月27日前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至我厅村镇处。
三、各类项目完成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自2019年5月份开始,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
四、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联系人:金逸鲜,联系电话:0771-2260102、2260103(兼传真),邮箱:gxzjtfmtsb@163.com。
附件:⒈ 2019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表 发文正式稿 (7附件).doc
⒉ 2019年设施完善型村庄、精品示范型村庄名单
⒊ 2019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型村庄项目建设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