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2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领作用,加大对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18〕18号)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财政厅共同起草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6月30日前书面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电子Word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即视为无意见。请各市人民政府及时将本函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广明,联系电话:0771-2260061;工作邮箱:gxjstsjc@126.com。
附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 政 厅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