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3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5-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第5组对我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我厅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工作台账,并随机抽查了南宁市及马山县5个建筑工程、4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别是甘木岭拆迁安置小区、南宁华润置地广场一期B地块23#楼、瀚林广场二期18#楼、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马山县银峰新天地1#商住楼、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02标5工区、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土建2工区、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4工区以及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3工区;重点检查了我区及南宁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执(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召开检查发现问题反馈会,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总体评价
检查组认为,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治理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实名制管理初步实现“一网到底、全国联网”,加快“ 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有效推动工程质量安全试点工作,在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还较突出。检查组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甘木岭拆迁安置小区项目2#楼工程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一是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亟需进一步规范。检查的5个建筑工程均存在未批先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发包现象。多数项目的建设单位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的现象。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部分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的专用账户;未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将基坑支护、装修等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特别是马山县的银峰新天地1#商住楼项目,涉嫌通过挂靠手段承揽工程。
二是施工、监理单位贯彻落实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不够到位。部分项目现场管理混乱,企业现场负责人长期不到岗、不履职,对现场管理情况“一问三不知”。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频繁更换项目总监(高达5人次),未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管。一些项目经理、监理等管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
三是监管部门仍需进一步主动担当。受检项目在未批先建等问题上存在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盲区。对于施工现场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出现不诚信行为的参建主体,以及仍然存在的基坑、装修等工程不规范发承包现象、转包挂靠等问题,监管部门应主动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一是勘察设计质量方面。勘察方面存在钻探、标贯、动力触探原始记录不规范、主要土层的勘察工作量不足、地下水位的分析评价依据不足、岩土参数分析不全面等问题。设计方面存在抗震验算时,较多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不满足规范限制规定等问题。
二是施工质量安全方面。存在混凝土强度不足,工程保证资料真实性欠缺、监管不够以及抗震设计施工质量缺陷;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资料员“闭门做资料”;项目现场临边和洞口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设置不规范、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清单不完善,个别监理文件不规范和实施细则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部分测点验收资料验收内容不准确,部分现场巡视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实体质量局部出现观感质量缺陷和渗漏点、部分位置混凝土养护措施不足、管片成品保护不当导致缺棱掉角等问题。
四、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继续保持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抓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认定有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标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处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使违法企业和个人付出高昂代价。实行联合惩戒,对发生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要清出建筑市场,坚决列入“黑名单”。
二是扎实开展注册人员“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排查,保证实现全覆盖。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处罚。该撤销的撤销,该列入“黑名单”的坚决列入“黑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的整改情况已进行了排名,对于工作不力的地区,将约谈有关负责人。同时,要注重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引导注册人员合法合规注册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新开工的项目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到2020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地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自治区、市、县监管体系。完善以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行政事业、监督抽测等质量监督经费,开展层级监督考核和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素质。
二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严实深细的作风,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环节领域的安全管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彻底扭转监管执法宽松软状态,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不轻易放过每起安全事故,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追责都到位。要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不放过一座建筑、不遗漏一台设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未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将贯彻落实手册要求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推进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四是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的审查,强化风险控制,完善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措施。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落实企业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建立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要求,不断提升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水平。
五是提升勘察设计质量。要完善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控体系,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改革完善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加强政府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创新质量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数字化审图以及勘察现场和土工试验质量信息化监管,强化勘察设计质量记录的可追溯性。积极引导勘察设计单位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做好人才储备,主动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等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
六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减隔震等先进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应用,结合实际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应用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创新技术指南》的推广应用工作,以技术进步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处理意见
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由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甘木岭拆迁安置小区,由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施工、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以及由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马山县银峰新天地1#商住楼项目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马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有关部门对甘木岭拆迁安置小区和马山县银峰新天地1#商住楼项目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迅速落实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意见,切实将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并将本通报的主要内容向辖区内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单机构进行通报,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二)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区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对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务必严格遵守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扎实开展注册人员“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实现全覆盖。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督促有关企业和人员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