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39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第四季度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行业和谐稳定。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我厅定于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组织开展2019年第四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本次实地调研的范围是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重点调研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调研在每个设区市随机选取2-4个工程,每个县(市、区)随机选取1-2个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调研在每个设区市选取4-8个工程,每个县(市、区)选取2-4个工程,其中至少有一半的调研工程须为政府投资工程。
列入2019年全区第二批“严管地区”以及2019年前三次层级监督调研后仍发生安全事故的市、县(市、区),将列入重点调研地区。
二、调研内容
(一)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等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劳务)的招投标程序、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发放、管理人员社保、大宗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重要制度落实情况;严管工程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二)各地执行《2019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开展“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活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治理、应急救援、建筑工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等工作情况;“严管地区”采取措施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成效情况;落实《关于立即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桂建电〔2019〕8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贯彻落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暨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落实70周年大庆和第16届东博会等2个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各地发生的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案、处罚落实情况,2019年以来各地落实事故施工企业全区停工整改情况。
(三)各地开展治欠保支、食品安全、建筑农民工防艾等工作情况;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业绩录入审核把关情况;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情况。
(四)各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等工作情况,“质量月”活动部署开展有关情况。
(五)各地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专门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等情况;为建设工程提供消防竣工验收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六)各地针对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方面)整改情况。
(七)同步开展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 “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调研活动(只在部分设区市召开调研座谈会)。
三、工作要求
(一)为减轻基层负担,本次调研不听取地方工作汇报、不用地方准备详细汇报材料,仅按附件1要求提供简要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主管部门台账,不需要主管部门领导陪同调研。每个设区市调研完成后召开反馈交流会。
(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准备《区内施工企业在建工程一览表(主体结构2层以上至封顶)》《区外施工企业在建工程一览表(主体结构2层以上至封顶)》各1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调研时,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到场配合开展工作。
(四)调研组分组名单详见附件3,各组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四、调研结果处理
对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失控的地区和工程,将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总体要求,列入“严管地区”和“严管工程”;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执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⒈ 2019年以来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报告提纲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附件.doc
⒉ “走进企业、服务发展”座谈会提纲
⒊ 调研组分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