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9〕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8〕14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履职存在问题的部分企业和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9〕15号),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万德建工有限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桂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5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