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9年3月29日至6月29日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5日反馈了巡视情况。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我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政治上认真对标,在行动上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过硬的作风,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3个存在问题已全面进行整改,我厅推进巡视整改提出的10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87项,基本完成整改13项,将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策划统筹推进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抓实抓好,促进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厅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抽调精干人员力量,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100项整改任务,压实责任要求,规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步骤,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头整改,有序推进。
二是及时动员部署,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在第一时间向有关处室、单位传达了巡视反馈情况,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迅速开展自查,提出整改意见。9月24日下午,召开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整改落实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9月25日上午,召开了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及班子成员聚焦问题深刻检视反思,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开展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坚持对表交账,及时跟进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健全整改任务台账清单,坚持对账销号,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对清单,抓细抓小抓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厅长、党组书记负总责,全程主持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分头抓整改,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层层落地。坚持半月报制度,要求责任部门按时上报整改进度。召开推进会,及时跟进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和动态,对整改工作任务有交叉的部门协调推进,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时督导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厅党组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整改切入点和着力点,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条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集中开展整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
1.学习新思想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
(1)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日常的学习安排重点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交叉检查,重点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各直属党组织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扎实推进“三会一课”等制度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开展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带头学,形成以上率下示范效应,推进学习入脑入心。截至11月30日,共开展专题理论学习12次。通过学习教育,提升了理论素养,加强了党性修养,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在推动工作实践中下功夫,在百色干部学院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在重庆大学举办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组织“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入,破解制约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难题和瓶颈问题更加得心应手,学用结合更加紧密。
三是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应用,制定“给党员过政治生日”方案,组织推动厅机关、厅属单位有序开展活动。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开展歌唱《我和我的祖国》快闪等系列庆祝活动。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监督交叉检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强化责任担当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2)针对“近年来,所属一些单位党的领导不但没有得到加强,反而进一步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监督交叉检查,重点对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各党组织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扎实推进“三会一课”等制度在基层党组织落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正规化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筹划开展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改“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我厅列入自治区解民忧十件实事“非居民用水、用气报装”工作,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联动”专项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召开2019年度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与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动落实党组织书记“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片,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开展基层党组织到期换届选举工作,把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好的党员干部调整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好人主义现象在班子及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领导班子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和斗争艺术,敢于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厅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在基层党支部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热潮。开展大抓基层党支部正规化、规范化活动。开展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提高与歪风邪气和不良社会现象作斗争的本领。进一步把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工作端口前移,加强监督指导,将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标准内容。
2.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4)针对“贯彻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策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规范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加快做好房屋网签备案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采用二级联网模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印发房屋交易示范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协助住房城乡建设部调研组在梧州等9个非重点城市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及网签系统建设情况调研,督导各市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网签系统联网工作。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进展,对下一阶段全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作出部署。截至9月18日,全区14个城市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已全部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
二是指导热点城市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按季度将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函》《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函》,建议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多措并举,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南宁市加强与国家统计部门沟通,认真研判房价上涨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要求各市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向,配合金融部门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工作。1-11月,全区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回落,价格平稳,库存量保持在合理区间。
三是一城一策开展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函致南宁、北海市人民政府,指导开展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7月23日,在柳州市召开全区房屋网签备案及联网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市尽快全面启动“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11月21日,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再次要求全区各市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稳妥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北海市已编制完成住房发展规划,并向我厅备案;南宁等市正在积极推进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
(5)针对“监督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查处违规“外收”及“黑中介”乱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组织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在售房地产项目305个、房地产开发企业27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16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262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3份,约谈企业41家,暂停房屋网签项目4个。召开全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指导各设区市认清形势,扎实推进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各市及时梳理总结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整治工作,并形成《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的具体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截至12月2日,我区共排查460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595家中介机构经营门店,发现117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责令整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65家,查处典型案例16起。
二是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政策文件,规范住房装修市场。起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已通过厅务会审议,即将印发各地实施。开展2019年度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调查,现已完成了调查基础工作,2019年满意度为84.3%,与2018年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三是打通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积极构建全区房地产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现已拟订好系统建设方案上报,待审批后开展系统采购招标工作。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登记信息共享等事宜进行沟通,着力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广西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
(6)针对“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各项部署任务。将扫黑除恶政策文件等列入厅党组会和厅务会专题传达学习,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要求开展专项斗争政策知识学习,将专项斗争同业务紧密结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厅务会传达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会、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线索归类整治。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提高专项斗争的群众参与度,拓展线索摸排渠道的广度;采取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日常监管“三位一体”的问题线索摸排方式,在信访举报中收线索,在案件办理中挖线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找线索,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处置移送制度,加强线索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横向移送、竖向统计工作机制,拓宽线索处置的维度。截至11月30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排查问题线索395条,向相关部门移交169条。相继出台了122份行业监管政策文件,其中我厅出台61份,各市出台61份。
三是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黑涉恶及乱象深入排查,召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约谈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压实责任。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宣传,受理群众线索举报。结合党建和业务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截至11月30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报送典型案例2例,报送信息简报271份,“零”线索单位减少到11个,“零”政策单位减少到26个。已在媒体刊登宣传信息770余篇,印发宣传单(手册)16.1万份,悬挂宣传标语8300余张,宣传海报1.3万张,LED滚动宣传屏600余块,宣传栏及宣传板1100余块。
(7)针对“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和乡村风貌整治提升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运用6月份“尽锐出战”农村住房鉴定核实成果,鉴定需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共54964户,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底线,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完成标识上墙工作,构建进度统计和通报制度,落实暗访制度,加快推进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已提前1个多月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选开工任务。多次开展专题培训,逐步实现“自治区培训市、市培训县、县培训乡镇”的培训模式。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标识上墙工作,目前全区上牌率已达99.7%。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印发《规范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坚持每月通报进度排名,开展暗访行动,已下发暗访情况“红黑榜”3期。加强调研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组建专家指导组,解决危房改造中技术问题。
二是编制《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技术图集》《改造施工图集》供农民建房使用;灵活运用租(借)住或其他多种方式解决特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截至目前,保障住房安全完成24022户;创新开发“广西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制定《农村工匠培训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对农村工匠开展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8)针对“协调推进乡村风貌整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指导意见,强化工作统筹。会同区直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指导。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乡村新乡贤理事会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助力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组建新乡贤理事会。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进展“红黑榜”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公布“红黑榜”名单。实行村庄整治暗访制度。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专题培训、编发简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面动员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发稿近百篇;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各类宣传品107.2万张,播放电视宣传片2.65万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50场。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先后召开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等会议,推动工作落实。7月29-30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崇左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孙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21日,在靖西市召开现场会;9月27日,在崇左市召开全区村镇建设工作会议;10月1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11月26日,在永福县协助组织召开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幸福乡村”活动、乡村风貌提升现场推进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工作。出台《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驻点指导工作方案》,开展驻点指导工作。
三是编制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指导手册》《全域开展“三清三拆”指导手册》,明确工作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加强服务指导,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率队前往玉林、贺州等地进行调研,指导各地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成效。编制《广西农房风貌设计指引》,引导群众带图报建、按图建房;组织开展农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简化农民建房审批流程,确保将办证周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拟订《关于加强农房建设管控促进乡村风貌持续提升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加快出台农房改造和新建农房激励奖惩机制、村民自治管理机制,推动存量农房能够有效管控,乡村面貌能够长久保持。
(9)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度,2019年已举办了3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解读新出台的政策内容。
二是坚持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五列入”,即列入党建工作考核、列入绩效考评、列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厅主要领导与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究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厅党组的学习专题重点再学习。已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上半年我厅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下半年的情况正在收集和整理材料。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强化信息审签管理,加强舆情收集与监测等工作。拟订《关于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及岗位职责规范》等文件,将于近期发布。
(10)针对“舆情处置预案和相关机制不健全,处置舆情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宣传舆论工作制度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邀请专家协助制定预案或对预案进行评审,建立舆情处置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舆情回应机制,遇到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做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消除各界疑虑。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展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的新成效、新亮点、新进展,加大舆论引导力度,为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针对“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舆情事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进一步丰富舆情引导和处置办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权威消息,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效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厅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九届新闻通讯员进修培训班等系列培训,提高舆情引导和处置能力。多次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本厅名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媒体通气会等活动,通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对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抓得不够实。
(12)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不够有力,部分群众生活仍受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全区14个设区市已有13个设区市正式印发本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防城港市的行动方案也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关于建立广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库的通知》,截至11月30日,已建立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储备项目。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进行估算,预计到12月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将提升至35%。
二是加快推进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截至11月21日,全区450座已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完成约2430公里,全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已连续3个月稳定超过55%。10月25日,广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11月29日,我厅召开视频会议就部分运行效能不高的污水处理厂向各市政府进行通报,督促各地继续加快推进二期污水管网建设。
三是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进度定期报告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季报、月报制度,掌握全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度,结合现场调研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截至11月30日,已落实尚未消除黑臭、尚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设区市月报和季报制度的集中整改,正在坚持长期推进。绩效考核和“水十条”考核按照年底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如期进行。梧州市有1段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钦州市有10段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并将整治完成情况于10月录入全国黑臭水体监控平台;南宁市完成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等6个污水厂通水试运营,预计年底前实现新增46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亭子冲、朝阳溪c黑臭水体系统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基本消除黑臭。
四是聚焦问题和难点,加强督促检查。8-11月,我厅多次组织赴南宁市亭子冲等21段水质不稳定河段进行现场调研,对南宁市朝阳溪b、亭子冲、黄泥沟a、良庆河a等重点河段进行暗访,并两次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反馈暗访检查情况,督促南宁市加快推进亭子冲、朝阳溪c、凤凰江b等未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南宁市亭子冲黑臭水体系统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7.5亿元,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产值约10304万元。目前,治理工程有序推进,亭子冲水质状况已从重度黑臭好转为轻度黑臭,治理成效初现,预计2020年底工程完工后将基本消除黑臭。
五是督促北海市市政局加快推进外沙内港底泥清淤工程。截至11月30日,北海市外沙内港整治维护项目正在开展淤泥干地固化,外沙内港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8月份以来,我厅多措并举、加压推进,多次开展现场调研,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北海市定期上报清淤进展情况。
(13)针对“监督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合山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空置的问题,我厅多次通过函告督促、实地调研和召开专题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协调解决。来宾市正在采用分类安置办法合理分配住房安置,正在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政府回购棚改空置房源,加快解决矿区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困难问题。11月20日,我厅再次与来宾市、合山市座谈,建议由合山市向自治区提出申请和具体方案,调剂补助资金用于住房回购。同时,严把棚户区改选范围和政策关。于7月31日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棚户区居民改造的需求,科学合理实施安置。已开展棚户区专项摸底调查行动,全方位排查全区剩余棚户区情况。
二是开展棚户区、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出台《关于印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调查摸底专项行动的通知》,于9-10月开展全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调查摸底行动。编印《广西棚户区和老旧小区调查摸底专项行动培训教材》《棚户区调查指南》和《老旧小区调查指南》等,进一步细化界定标准和范围。制作调查技术讲解视频,开展135场技术培训,培训工作人员5114人次。对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进行逐市、逐县、逐片统计,逐栋开展调查,共界定未改造棚户区767个、老旧小区1892个和城中村176个,建立了改造项目库。组织完成全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汇总、会审、上报审定工作。提前争取落实2020年棚户区改选中央转移补助资金47.67亿元,较2018年18亿元有较大增长。
(14)针对“物业行业监管不细不实,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和配套政策。组织调研组多次开展立法调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9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物业条例》;10月,我厅组织人员力量专题研究人大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采纳建议反馈给自治区人大法工委。
二是加强物业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逐步建立物业行业诚信制度,从之前的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工作。开展物业管理专项调研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规范物业经营活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广西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计划将物业管理作为子系统纳入该平台统一规划建设。
三是健全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研究拟定《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物业服务等级》),将物业服务内容、等级细化、量化,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减少物业服务纠纷。《物业服务等级》已于9月底上报厅务会审议,按要求调整完善后,将于近期正式印发。
(15)针对“落实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欠缺,对事关建设工人人身安全的问题麻痹大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有效降低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截至目前,我厅已组织召开了1次厅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3次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春节前后、全国“两会”、汛期前、东博会、国庆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均及时进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10个通知文件,及时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下一步,计划于12月底前召开2019年第二次厅安委会全体会议。
二是严格监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截至目前,已开展了4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工作情况专项调研,同步开展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专项调研,共随机抽查了337个在建项目,发出159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和158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对34家企业暂停投标资格、对34名执业人员暂停执业资格,有效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采取不发通知、直奔现场、“扫马路”随机抽查项目方式,组织开展了5次暗访,累计检查了71个在建工程,对35家施工单位、33家监理单位全区点名通报批评,有力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三是加强对事故单位重点监管。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了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对南宁市等7个市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及21个项目责任单位,34个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组织开展3次集中教育,在每次专项调研和安全生产暗访中,将2019年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在建项目作为抽查重点。下一步,我厅将于2020年1月前召开2019年下半年事故约谈会,对2019年下半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及有关地区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将于12月底前组织开展第4次集中教育学习,继续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作为检查重点。
四是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2019年以来,已对33起结案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施工单位29家、监理单位12家、劳务分包等单位6家、总监理工程师5人、项目经理19人、安全员18人,形成了有效震慑。11月,又对16起结案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共涉及35个当事人,目前已发出告知书。
(16)针对“住建系统安全监管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带队检查调研。8月21日,周家斌厅长、党组书记在全区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作现场会期间,带队对靖西市有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进行了现场调研。5月20日至9月18日,杨绿峰副厅长带队对百色市右江区“0776酒吧”坍塌事故现场或重大工程项目现场等进行了5次指导救援或检查项目情况,并开展专项调研。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多发期,封宁副厅长4次带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其他厅领导也相继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了相关检查调研工作。
二是加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项目查处的监督指导。印发《关于请按时报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的函》《关于开展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在存量违法建筑内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等行为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大排查,进行清查整治。截至11月30日,全区组织对存量违法建筑内经营的公共聚集场所排查,已上报排查台账的单位有4个,累计项目个数为21个,建筑面积为19102.98平方米。
三是加强对各地安全监管力量保障指导监督。目前,我厅正在针对各地安全监管力量进行调研,完成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报告。下一步,将在2019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通报中对各地安全监管力量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按标准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和设备,保障监管经费和技术力量。
(17)针对“对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重罚轻管,在建筑企业资质审核把关、安全生产教育、防范等事前监管方面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月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7月30-31日,举办了贯彻落实粤桂联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会议精神推动广西建筑行业企业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介会,观摩了1个在建工程项目及1个已完工项目。11月19—20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基础业务能力培训。编写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培训课件。
二是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出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办法,在广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开发了评价模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占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得分为5分; 9月,在2019年第四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期间,对各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系统统计有关功能,计划于2020年1月前印发2019年评价开展情况通报文件。
三是积极探索“智慧安全监管”试点。截至目前,已在南宁市初步选定2个试点在建项目,拟订了“智慧安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计划12月份出台“智慧安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增加业绩核查环节。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升级和专业承包资质升级的业绩核查,采取发函到企业业绩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方式,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做到100%全覆盖,有效遏制企业企图通过业绩造假骗取资质情况的发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对部分证明事项实行书面承诺,清理和规范申报材料61项,制作统一承诺模板16个,目前已经列入事项办理告知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从网上打印填写。探索承诺审批事后核查新途径,通过核查人员社保信息数据对申报资质严格把关,与自治区社保中心就信息共享查询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了共识。
(二)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不够牢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不够到位
4.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担当作为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开展各类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
(18)针对“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学习再提升。在9月23日召开的第18次厅党组会议上,集中组织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设立、职责任务、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新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确保每名党组成员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要求。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经厅务会研究讨论后仍需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制度。
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精神,组织修订完善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规定今后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经厅务会研究讨论后仍需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近年来应上党组会却只通过厅务会研究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分类,要求引以为戒,避免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务会制度。修订《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厅务会制度和流程,规范厅务会审议重要事项范围和具体流程,合理确定每个月厅务会召开时间,确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尽可能参加会议,集体审议本厅重要事项。针对提请上厅务会审议的文件,均要求分管厅领导组织各处室进行专题研究,待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再上会审议,确保厅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审议本厅重要事项。2019年以来,我厅每月召开的厅务会均有半数以上厅领导参加,未出现只有一名班子成员参加的情况。
(1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够强,存在好人主义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8-9月份,先后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厅党组书记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深入剖析,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带头较真碰硬、深挖根源,做好表率。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提升党纪意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显著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是坚持对“好人主义倾向”进行立行立改,不断提高相互批评的质量。9月25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共提出28条批评意见。被批评的同志均当场表态正确对待和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意见建议,整个民主生活会突出“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做到了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敢于揭丑亮短、“红脸出汗”,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了好氛围、好效果。
三是按照要求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通报,接受广泛监督。10月29日,我厅在1901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第10次厅务会,在家的厅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以及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周家斌厅长、党组书记对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尤其是班子成员批评和相互批评情况进行通报,发扬勇于自我革新精神,发挥班子敢于批评与相互批评的表率作用。
四是按要求按程序规范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8月,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厅党组组织全厅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广西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增强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厅党组成员均按要求参加厅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派人参加厅属单位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巡回指导,对不按规定参加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走过场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责令重新召开。
(20)针对“有的厅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系列党内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9-10月,厅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相继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上党课。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建立党组书记所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在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桂建党〔2019〕60号),着力推进建立完善党组书记所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在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计划于12月31日前完成。
5.执行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存在偏差。坚持好干部标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21)针对“选人用人有时公认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我厅《干部提拔(试用期满转正)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召开厅属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专门会议,指导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整理相关考察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2019年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均组织进行谈心谈话,充分掌握干部职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思想动态。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拔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分管领导及人事教育处负责人及时与干部进行谈话教育,纠正思想上的偏差、提升能力上的不足,坚决避免再次出现新提拔干部公认度不高的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暨“一报告两评议”的工作要求,对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开展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推动干部职工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情况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集中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和教育提醒。
(22)针对“推动干部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持续开展干部交流工作。我厅已于2019年7月份开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截至目前,已轮岗交流23名处级干部。对个别干部在同一处室工作过长问题,经与干部本人沟通,本人仍表示愿意继续在该处室继续任职,考虑到该干部的适岗能力和岗位需要,暂缓该干部交流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议,修订完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推动干部交流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截至目前,我厅已选拔安置4名军转干部,从区直机关单位转任1名年轻干部,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名年轻干部,并从自治区高校公开选聘1名“两新”党组织组织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充实优化。下一步,将从厅属单位调任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机关,进一步提高我厅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三是有计划地对厅属单位处级干部实行转岗交流,促进人才流动和培养。2019年7月,对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部分处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对厅属单位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23)针对“直属事业单位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对厅属事业单位配备的处级干部进行梳理,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到2020年4月,厅培训中心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到龄退休,将实现自然减员。加快推进厅属事业单位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转企改制工作,实现两个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自然消化。
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事业单位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配备人员。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和工作实际,防止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
三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岗位需要和人员现状,合理确定选人用人推荐条件,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绩导向,扩大用人视野。对岗位设置重新摸排捋顺,对不符合岗位现状需求的部门和厅属单位,积极筹划安排,合理设置岗位,着力解决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协同失调等问题。
(24)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2016-2018年因私出国违反有关规定的同志分别进行了谈话,对停留时间逾期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对具体负责出国(境)审批的经办同志和部门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组织负责出国(境)管理的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中央、自治区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严格控制出国(境)次数和时间,进一步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备案台账和证件管理,确保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规范。
二是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登记保管,修订我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广泛宣传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纪律,让干部深入了解掌握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证件管理、出国(境)次数和时间等有关政策规定,强调严禁请事假出国(境)旅游,不允许出现逾期在境外停留、擅自变更境外行程或回国后不按时上交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对于违规违纪人员,除在一定时间内不再批准因私出国(境)旅游外,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25)针对“对上轮巡视指出的‘人员混用、混合办公等相互渗透过深’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完成《广西住建厅挂职(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
二是学习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9月6-30日,传达学习中组部规范干部挂职和借调人员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开展挂职(借调)人员情况自查。研究制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清理机关挂职(借调、跟班学习)人员工作方案》,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我厅机关挂职、借调、跟班人员(72人)过多问题,及时进行自查。截至目前,保留挂职人员14名,清退40名,重新办理手续18名人员。
6.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问题仍有表现。对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并纠偏,基层党建活动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26)针对“对二层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等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已完成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责任意识重的党员干部开始担任支部书记和委员,充实了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和纪检干部队伍,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内设部门负责人党员比例。选派非党员的部门负责人参加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发展部门负责人为中共党员。
二是通过印发通知等方式,督促厅属单位各直属党组织开展自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工作。厅机关党委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弱化问题等专项督查,督促各直属党组织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三是调整厅机关党组织设置。根据处室负责人岗位调整以及支部到期换届,及时下发了提醒换届通知,督促指导厅机关各党组织换届选举,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以方便党支部开展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目前厅机关第五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下设的4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厅机关其他到期的5个党支部,正在开展换届工作。
(27)针对“对住建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紧抓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和优化调整。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兼专职党员数量进行摸底,对具备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已成立了3个新的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7个,我厅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已提升到58%。对未能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积极推动成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实现党的工作100%全覆盖。继续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快建的原则,对业务范围和职责相近的社会组织通过联合组建的方式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率。
二是着力建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好党组织书记,100%实现协会负责人中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担任协会负责人职务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选派22名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党务干部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11月4-8日举办了“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培训班,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
三是深入开展“党旗领航·住建圆梦”主题活动。10-11月,积极开展“党旗领航·住建圆梦”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发动社会组织党员、群众、会员单位及个人通过爱心捐赠、项目认领的方式参与我厅的脱贫攻坚工作,筹集爱心款项近63万元,用于缓解我厅定点帮扶上林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急需的项目资金。下一步,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拓展“党旗领航·住建圆梦”助力脱贫攻坚主题活动。
(三)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7.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层层传导落实上存在不足。
(28)针对“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厅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召开了厅2019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2019年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印发《2019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厅主要领导与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召开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
二是厅机关党委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专项督查,督促各直属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放学习手册,督促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防止“四风”反弹。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印发《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专题学习任务,督促各直属各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政策理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开展专题培训学习。10月21-25日,在百色干部学院举办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党务和纪检干部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今后,将继续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
(29)针对“2016年以来被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厅党组没有开展警示教育,个别分管的党组成员也没有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往年发生在我厅的违纪违法事件当作典型案例、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厅党组书记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时,在给全厅党员干部上主题教育党课时,把以上事件当作典型案例,对厅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我厅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黄健教授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时,再次引用上述案例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持续加大党规党纪宣传力度,落实强化经常性、主动性警示教育。
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尤其是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不忘初心奋发图强—新中国工业档案文献展”等展览,进行廉政爱国教育。继续加大党规党纪宣传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基层党组织廉政教育制度》,落实强化经常性、主动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8.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廉洁风险较高。
(30)针对“对行政审批、建筑行业监管等重点岗位及二层单位廉政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增加业绩公开环节。已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企业业绩相关信息和公众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作为防止企业业绩弄虚作假的一项措施。研究拟订《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资质审查行为。
二是引入监督机制。实行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每项资质评审会,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厅法制处全程参与每项资质评审会,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评审。
三是强化对资质审批弄虚作假企业的处罚。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告每一批资质审批结果,对业绩虚假的申报企业予以通报,并明确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建立业绩弄虚作假企业名单通报机制,实行厅审批处与厅建管处、自治区政务中心业务受理窗口联动,杜绝通报企业申报受理时蒙混过关,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于11月中旬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自2019年11月起,将每季度抽取50家已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督促整改,对核查出存在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撤销相应资质,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资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于11月11-15日,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共抽查200家企业,对其中18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资质配套情况,对20家企业发函至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业绩核查。
五是规范业绩录入,加强监督核查。印发《关于规范房建市政工程业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强对业绩录入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工作。印发《关于对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登记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企业的通报》,对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扣减诚信分。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函申请删除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录入的虚假项目信息。9月16-20日,开展第四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专项调研,从一体化平台中随机抽取项目并对其真实性进行了现场核查。
六是对录入虚假业绩企业实施“严管”。计划将历史业绩补录弄虚作假的企业列为“严管对象”,开展为期两年的严管,一旦其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对其启动资质核查及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程序,依法撤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
七是对审批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年限进行轮岗交流。加强对厅审批处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结合实际,对该处室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对审批处处长、调研员进行了轮岗交流,并将2019年接收的1名副团职军转干部安排到该处工作,目前除为了做好工作衔接保留一名副处长外,所有处级干部均进行了轮换。审批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将实行定期轮岗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八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廉政教育。加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提高党员队伍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廉政教育,每周一定期召开例会,将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巡视整改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反对“四风”等主题作为日常廉政教育内容,培育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调整岗位分工设置,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分工,规范处室内部纪律制度,分批次进行轮岗交流,努力消除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建管处、审批处有关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
(31)针对“个别二层机构存在严重的廉洁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及时组织厅属经营类事业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会,针对存在问题,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尽快完善制度,堵住风险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责成相关单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三是要求相关单位配合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认真研究涉及劳务费用支出的财务税收政策,做到规范核算,照章纳税。
②指导和督促厅属经营类事业单位、二层单位所属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已制定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劳务费管理制度》《合作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台了《检测中心运输吊装、劳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运吊费、劳务费报销的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完善分配方案,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针对《项目承包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和项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规范高效。
③加强对厅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印发《开展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间和整治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9月,对14个厅属单位直属党组织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八项规定等专项督查。紧盯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对厅属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并积极通过微信、互联网发送节日廉政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④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基层党组织廉政教育制度》,加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提高党员队伍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并将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厅直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系列警示教育片,强化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风险。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3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10月,针对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发放或领取评审费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涉及我厅干部接受厅联系社会组织发放评审费问题,除1名退休人员不在整改范围内,其余人员已全部退回评审费。经自查,自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出台后,我厅干部未出现接受下属协会发放评审费等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党规党纪宣传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基层党组织廉政教育制度》,落实强化经常性、主动性廉政教育。
二是坚持把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启示教育。今后,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在全厅范围内通报。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杜绝此类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好廉政风险的防范,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33)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在“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调研质量。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每季度研究一次调研计划内容,要求各处室要注重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指导工作,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提高调研实效,并于每次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3次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综合调研和多次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7月2-10日,厅领导带队分赴柳州、北海、梧州、玉林等多个市县、乡镇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乡村风貌提升、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是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和流程。制定《督办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督办事项及分工、督办流程及有关工作要求,实行督办工作AB岗负责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定期督促、有序推进。建立督办台账清单,定期开展督办。针对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本厅年度重点工作、厅内重要会议布置任务等重要事项,分别建立台账清单,每周对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每月在厅务会上进行通报。
三、注重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强化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取大的政绩”理念,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中分解的任务、细化的措施盯紧抓实,特别是对正在整改但尚未完成的事项要狠抓不放松,确保全面完成整改。
(一)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针对“近年来,一些厅属单位党的领导不但没有得到加强,反而进一步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自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善于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务实本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抓紧抓实抓好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确保在2020年1月完成任务。
二是针对“贯彻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策不够坚决有力、监督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措施不力”的问题,一城一策开展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还没有做好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地市,认真开展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尽快落实构建广西房地产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打通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渠道,获取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信息,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针对“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和乡村风貌整治提升存在短板”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运用6月份“尽锐出战”农村住房鉴定核实成果,加快完成标识上墙工作,加快推进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国家要求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广西自行加压、关口前置,主动将该项整改任务有关内容的完成时限超前设置为2019年10月15日。下一步,我厅将通过电话、约谈和实施调研指导等方式继续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按国家要求完成全部目标任务。督促各地加快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工作,实现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提高脱贫工作质量。
四是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不够有力,部分群众生活仍受影响”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南宁市加快对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等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缓解亭子冲暗涵由于污水管网溢流导致黑臭的问题;督促加快亭子冲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资源,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实现消除黑臭目标。坚持周报、半月报制度,持续跟进督促北海市市政局加快推进外沙内港底泥清淤工程,加快推进外沙内港、侨港内港港池清淤工作,力争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底泥清淤,并按要求做好底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工作。
五是针对“监督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不够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督促来宾市采用分类安置办法合理分配住房安置,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政府回购棚户区改造空置房源,加快解决矿区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综合采用异地安置、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支持合山市政府向来宾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争取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了解融资事宜,尽快落实回购资金,力争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六是针对“物业行业监管不细不实,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和配套政策,全力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理顺物业管理机制,为全区物业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及时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政策配套文件,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后有效落实。加强物业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广西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通过平台采集并及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预计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七是针对“住建系统安全监管责任压得不够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各地安全监管力量保障指导监督。修订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设备、经费、技术保障标准文件,计划报请厅务会审议。同时,开展全面摸底调研,在2019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通报中对各地安全监管力量进行通报。预计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八是针对“对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重罚轻管,在建筑企业资质审核把关、安全生产教育、防范等事前监管方面做得不够,一些建筑企业通过造假获得资质后承揽工程,因‘技不抵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智慧安全监管”试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计划于12月底前正式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2个项目试点工作。
九是针对“有的厅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较少,个别厅党组成员一年都没有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建立完善党组书记所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在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
十是针对“直属事业单位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自然减员,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等方式,消化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预计于2020年4月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干部到龄退休制度,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扛起巡视整改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和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倾向。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好环境。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措施,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细落实,形成制度化、长效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的针对性、前瞻性,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与推动自治区重大项目任务联动起来,与推进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抓巡视整改,促进高标准完成全年绩效管理目标任务,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2260029;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806办公室;邮编:530028;电子邮箱:gxjstrjc@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