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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2019-05-10 10:36:4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掌握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情况,督促和指导各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我厅定于5月份组织开展2019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情况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及外省入桂开展业务的检测机构。

二、调研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情况及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

(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2号)的学习落实情况;

(三)检测机构2019年所开展检测业务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

(四)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达标情况;

(五)检测机构检测信息化建设情况,帮扶企业及时解决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六)检测机构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重点对检测合同登记情况、检测项目不合格闭合处理情况、唯一性标识执行情况、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情况以及检测报告真实准确情况进行调研;

(七)检测机构对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及各项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进入检测机构固定场所或工地现场检测地点对其检测工作质量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在检测机构召开简短的座谈交流会,对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一)在固定场所查看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原始数据和归档资料是否与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相匹配;

(二)到近段时间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现场检测的项目查看检测机构的现场管理水平。

四、调研时间和行程安排

调研时间为2019513日至31日,具体调研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我厅将组织三个调研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调研组专家和现场检测项目,对检测机构和现场项目开展调研。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检测机构。

(二)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提高自身检测水平和检测质量。

(三)调研组要本着对检测机构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注意将调研发现问题与指导帮扶相结合。调研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