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0〕9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对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统计报表系统”)。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监理企业报表报送流程
(一)各工程监理企业于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平台入口”,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通知》附件4)扫描件。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请打印形成书面报表,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企业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以A4幅纸装订成册,包括打印生成的统计报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变更栏有内容必须复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缴税证明复印件。
(二)我厅委托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相关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企业上报的监理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和认真审核,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及报送情况说明,连同企业上报的书面材料一并报送至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初审,由我厅审核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报表报送流程
(一)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平台入口”,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通知》附件4)扫描件,并以书面报表形式报送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上报,同时进行汇总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以便我厅审核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本辖区的报表统计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本辖区应报送的单位按时限要求报送,确保报送数据质量,对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各单位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在上报过程中如遇到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工程监理统计有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 菁 、黄华宇,
联系电话:0771-5599302、5599310;
地 址: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二号办公楼二楼202室)。
工程招标代理统计有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丽,
联系电话:0771-2260298;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2006室。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_看图王.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