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优化审批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事效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无纸化受理事项范围
向我厅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延续、变更、遗失补办”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新设立和重新核准、延续、变更、遗失补办(拟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0万(含10万)平方米以下、15万(含15万)平方米以下、25万(含25万)平方米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受理方式
自2020年12月1日起,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业务的企业,请先登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址:http:// www.gxzjt.gov.cn)→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并扫描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报完成后打印附有防伪条形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
然后登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在“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在线办理→企业上传附有防伪条形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扫描件即可,经预审通过后进入受理审批环节。
企业无需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三、 有关要求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须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证明材料相关内容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表》保持匹配对应。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应以字体内容清晰可辨认为准。
广西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