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事,我厅对“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进行了重构,升级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2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安排
(一)从4月2日起,关闭诚信平台的在建工程、历史业绩项目录入端口。招标代理机构、勘察企业、设计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以及在建工程、历史业绩项目信息录入(修改、删除)统一使用“桂建云”。
(二)从7月1日起,关闭诚信平台所有功能,全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诚信综合评价工作全部使用“桂建云”。同时将通过“桂建云”实行项目人员解锁线上办理,停止企业身份认证锁发放。
二、“桂建云”与建筑业管理各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一)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在全国平台上现有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记录等信息,直接下行导入“桂建云”。在“桂建云”中审核通过的工程项目信息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系统中的相关企业资质、二级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桂建云”的在建工程项目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同步推送至审批系统,存在在建工程的人员不得申请从业单位变更。
(三)与广西住建领域培训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培训考试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培训考试系统中现有的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检测人员、编录员、描述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等人员培训记录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
(四)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监督注册、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检查、项目评价、竣工验收等业务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工程监督注册的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等信息从“桂建云”中进行挑选。
(五)与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施工图审查信息、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的在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模块。
(六)与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用于对勘察企业进行诚信综合评价评分。
(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
(八)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桂建云”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人员、投标业绩、财务、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自动导入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投标及评标。交易平台已用于投标的业绩信息、中标锁定信息、招投标信息自动推送至“桂建云”。
(九)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含“两工地”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基本信息、检测人员、检测设备等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企业需要在“桂建云”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信息。
(十)与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的消防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诚信综合评价评分结果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
三、“桂建云”有关业务调整
(一)企业、人员、投标业绩、诚信信用行为等信息入库。企业良好行为、企业纳税信息、上传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需自治区本级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其余无法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导入“桂建云”的信息一律实行入库承诺制,如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人员、财务、拟用于投标的区内业绩等内容,由企业自行录入完成后保存提交,并签订入库承诺书,承诺对自行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审核证件原件。企业拟用于投标的区外业绩以全国平台导入的C级以上(含C级)业绩为准,不从全国平台导入的,在我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中不予认可。
(二)人员变更、注销等业务。注册人员、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等人员证书发生从原单位变更(含注销)的,通过培训考试系统或审批系统变更后,其变更后的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无法通过系统互联互通的人员离职的,由原单位自行在“桂建云”中注销其入库信息,如原单位不配合注销的,由本人或现单位向单位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注销入库信息。有在建工程的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离职或变更的,需从项目解锁后方可申请变更(含注销)入库信息。
(三)企业确认迁移数据信息。诚信平台中企业近三年的财务信息、获奖信息、投标业绩信息、诚信综合评分信息、以及区外企业的部分人员信息等自动迁入“桂建云”,迁入的历史数据信息无需企业重复填报,但投标业绩需要企业自行补充信息和确认项目属地。迁入的历史数据信息可正常用于我区房建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四)项目人员解锁实行线上办理。项目人员履职变更解锁、竣工验收解锁、行政处罚解锁、临时解锁等事项,企业通过“桂建云”在网上提交解锁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解锁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确认并完善企业相关人员、良好行为、财务、投标业绩等信息,确保企业能正常开展业务。
(二)各市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自行录入“桂建云”的信息开展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企业录入虚假信息的,应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诚信分,同时将其记入“桂建云”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由我厅将其不良行为信息报送全国平台。我厅也将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具体问题由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解释。
各单位如在使用“桂建云”过程中如有疑问的,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及“桂建云”建设运营单位反映,以便尽快组织优化。
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业务联系电话:0771-2368395(企业、人员、诚信评价方面)、0771-2260298(招投标方面)、0771-2260138(工程项目录入方面);勘察设计管理处业务联系电话:0771-2260060(勘察设计类企业业务)。
技术咨询电话:400-8855-638;在线咨询:添加联系客服QQ群717721543。
附件:“桂建云”办事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桂建云”办事流程
一、登录方式
(一)系统地址: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网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
(二)优化登录方式:取消原有的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方式,企业(含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登录“桂建云”统一调整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名刷脸认证或对公账户打款认证,认证完成后授权主经办人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使用“账号+密码+经办人手机验证码”登录(操作手册在“桂建云”登录页面查看),全程网上注册无需企业现场办理。原发放的企业身份认证锁仅用于诚信平台的登录。个人账户由本人自行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在“桂建云”登录页面查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账号由我厅另行发文通知。
二、具体录入流程
(一)企业信息。通过系统互联互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无需企业重复手动填报,但企业应自行完善,如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人员信息。通过各系统互联互通的注册人员、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等信息自动导入“桂建云”,企业不得手动添加。但企业应自行完善人员社保缴费明细、职称、学历、联系方式等信息。专职投标员、招标代理员、区外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见证取样员、监理员、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等无法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导入“桂建云”的信息,由企业手动添加录入。
(三)投标业绩信息。企业拟用于参加我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区内业绩由企业在“桂建云”自行添加录入,用于投标后不允许修改其相关信息,如确实录入有误需要修改的,由企业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原件及修改申请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申请修改。拟用于投标的区外业绩由企业从全国平台挑选导入“桂建云”,其信息不得手动修改。
(四)工程项目信息。
⒈在建项目。通过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报监督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在“桂建云”中录入施工许可证号挑选项目信息,成功挑选后的项目同时在参建各方主体单位的在建项目列表中显示,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编辑和补充填报信息,完成编辑后保存提交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项目信息(基本信息和至少一个环节信息)方可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
⒉历史业绩。历史业绩信息录入、修改按我厅《关于加强我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历史业绩补录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28号)有关规定办理。
⒊ 提升数据等级为A级的项目办理流程:
(1)在全国平台已是B级数据的项目需提升为A级数据的,由工程项目的原录入单位在“桂建云”的“数据升级功能”菜单中点击“添加”,选择需要提级的项目进行申请。我厅在“桂建云”收到申请信息后,通过组织实地核查、委托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等方式核查企业申报业绩,待确认后由我厅上报修改数据等级至全国平台。
(2)在全国平台已是C级数据的项目需提升为A级数据的,由工程项目的原录入单位在“桂建云”的“数据升级功能”菜单中点击“添加”,选择需要提级的项目进行申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部门在“桂建云”收到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属实后,在系统点击审核通过生成B级数据,填写系统《企业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提交盖章原件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待确认后由我厅上报修改数据等级至全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