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字〔2004〕6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我厅下发的《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桂建管字〔2004〕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11月28日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区统考时间定为:11月28日(星期天)下午14:30 ~ 18:30。其中,单考1类(如A类或B类或C类)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4:30 ~ 16:30;选考2类(如AB类或AC类或BC类)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4:30 ~ 17:30;选考3类(即ABC类)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4:30 ~ 18:30。
补考拟于12月12日进行,考点另行通知。
二、考点设置
考点一律设在地级城市,具体考点由各市负责安排解决。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生应单人单桌,每个考场以30~35人为宜。
三、准考证编号
参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对号入场考试。准考证由各市按《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准考证》(附件1)样式自行印制。
准考证编号方法:各市排序号(2位)+准考证顺序号(5位)。如南宁市:0100001。
各市排序号如下:
南宁市:01 柳州市:02 桂林市:03 梧州市:04
北海市:05 钦州市:06 防城港:07 贵港市:08
玉林市:09 贺州市:10 百色市:11 河池市:12
来宾市:13 崇左市:14
准考证的顺序号须按桂建管字〔2004〕51号文中表四《各地报考人员汇总表》的序号来排序,以方便分数的登记。
四、考试题目
自治区建设厅根据建设部关于三类人员考核要点的要求,从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编写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题库中抽取题目命题。
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及案例题。
五、考场纪律
参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挟带纸条,严禁作弊或替人代考,如发现有作弊的行为,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责令其退出考场。
六、考试组织工作
(一)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建设厅成立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王芳春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黄大友处长担任。自治区建设厅从厅机关和各市建委(建设局)抽调一名领导和一名科长组成14个巡视组到各市进行考试巡视督查。11月26日上午9时,在广西区建设厅大会议室召开全体巡视人员会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巡视组人员名单及巡视考点》),部署巡视督考的具体工作,请参加巡视的人员准时到会。
(二)各市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立即通知本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按时参加考试。各市考点的监考人员由各市负责安排,每个考场应有2名监考人员负责监考。对于考试安排各市要周密考虑,如考试人员的座位编号、试卷收发和密封、监考人员等要一一落实到位。
(三)请各市在11月23日前将《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和《各地报考人员统计表》(附件4)报送到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传真:0771-2808922),以便统计考试人员印刷试卷。附件1、2、3、4可在广西建设信息网(www.ncflgw.com)上下载。
自治区建设厅于11月28日设立值班电话:0771-2805743,值班人员:韦道业。
附件:⒈《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准考证》样式
⒉《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巡视组人员名单及巡视考点》
⒊《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
⒋《各地报考人员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