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推[2007]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第218号) 公告的精神,以及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科函[2005]328号) 的 要求,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建设部科技中心”)会同有关行业协(学)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出2006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以下简称“推广项目”)共计93项,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 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应优先选用推广项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高工程化应用水平。
二、推广项目的承担单位要主动到应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加强与应用地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站)的联系。
三、推广项目的承担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配合开发、设计及施工等应用单位及时进行工程化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程、标准图集等,并不断提高技术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对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降低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推广应用要求的,将取消其推广项目资格并收回证书。
五、推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科技中心联系。
联 系 人:董虹、毕既华、梁洋、高立新
联系电话:010-58934249、58933150
传 真:010-58934358
电子信箱:cstc3150@sohu.com
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