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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

2005-08-11 08:41:16 来源: 收藏

  到2020年实现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30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到10公顷以下。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力争用15年时间把该省建设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经济体系、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社会。

 

 

    《意见》提出,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建设3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到2020年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为核心、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社会,万元GDP能耗达到0.63吨标煤,万元GDP耗水75吨,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30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0公顷以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省将突出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五方面重点工作,抓好资源开采、资源利用、社会消费、土地利用四个环节,重点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接、能量梯级利用等技术和项目,同时抓好宏观管理,在企业、园区、城市进行试点、示范,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意见》还指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省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利用、循环利用资源的方针,通过法律、制度、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手段,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资源节约机制,在全省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记者 李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