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05号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的规定,我厅对郭宏宇等13人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格认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审查结果
序号 |
姓 名 |
聘用单位名称 |
类别 |
申请认定的审查
资格类型与专业 |
审查
意见 |
|
1 |
郭宏宇 |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一类 |
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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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陶永学 |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一类 |
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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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玲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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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石勇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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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彭梦曲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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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唐华克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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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郑华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给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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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潘思光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给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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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刘志敏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给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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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宾士福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给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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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郑华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 |
同意 |
|
12 |
潘思光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 |
同意 |
|
13 |
刘志敏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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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宾士福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排水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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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喻尚群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造价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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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龙文勋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市政基础设施-造价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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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廖世金 |
北海宏泰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勘察 |
同意 |
说明: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原因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请有关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即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