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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2009-02-01 11:10:38 来源:桂造价〔2008〕59 号 收藏
桂造价〔2008〕5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08]128号)精神,为了办好各市的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等单位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宣贯内容
    解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目的、指导思想、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相关术语的理解;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原则、方法与技巧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四、培训费用
    每人500元(含资料费),请在报到时交纳。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会务工作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协办。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在各期培训报到前7天传真到所在市造价管理站,各市造价管理站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建设厅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请每位学员自带近期1寸相片1张。
    (四)请各有关单位安排好工作,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班学习。
 
    附件:1.《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班次安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报名回执表.doc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