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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05-20 00:00:00 来源: 收藏

桂建办字[200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区城镇化进程,引导我区城镇化健康发展,落实全区城镇化建设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5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二00五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2005年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宏观调控中千方百计加快发展。以增强中心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村镇建设“1211工程”,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年内实现城镇化水平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3%左右;县城以上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达到130亿元左右,增长13%左右;村镇建设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0%左右,重点镇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县城以上城市新增供水综合生产能力45万立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4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提高2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增长5%,人均道路面积增长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提高3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长0.5K,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树立在加强城乡规划中促进发展、在加快发展中加强城乡规划的理念,强化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综合运用规划、项目、市场三个手段,推动中心城市壮大变强。

(一)加强对近期建设的规划管理.以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壮大产业实力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抓好14个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设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查,突出抓好强制性内容的落实。实行规划公示、公众参与等制度。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优先发展地区为重点,城市总体规划除了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间的衔接与协调外,还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年内实现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规的全覆盖。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

    (二)整合城市建设用地,促进城市组团发展.以实施重大项目为突破口,充分利用纳入规划的城市周边国有农林场土地,围绕产业集聚和发展来展开城市建设,以工业区建设构建城市经济发展新格局。突出抓好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实现中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向工业区延伸的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工业向中心城市工业区集聚,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针对我区部分设区城市市辖区区划不合理问题,做好充分论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同时,认真抓好城市和郊区统筹规划试点。

    (三)组织开展南北钦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编制.编制南北钦防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明确区域发展目标、城镇空间布局、生产力和基础设施布局,做好与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努力实现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抓好中心城市的整治改造。以城市绿化美化、垃圾和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南珠杯”竞赛活动。继续实施一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性整治项目,抓好小街小巷的硬化、亮化,同步进行路面整修、管网配套、线路入地、拆除违章、绿化美化.着力抓好旧城区整治改造。对规划予以保留的旧居住区,完善基础设施,拆除乱搭乱建,搞好绿化美化;对需拆除重建的危旧房,坚持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成片改造、综合开发。着眼于提高城郊城镇化质量和村民生活质量,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抓好南宁、北海“城中村”改造试点。

    二、以实施“1211”工程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突出发展中心城市的同时,关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施“1211”工程,即经过6年左右的努力,到2010年在全区创建10个城镇化示范县、22个小康示范镇、每年建设100个示范村、对1000个村进行整治。

(五)加强对实施“1211”工程的领导。配备与实施“1211”工程相适应的人员。坚持突出重点,典型引路,整合力量,协调推进,围绕实施“1211”工程,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并落实《关于实施“1211”工程的工作方案》;完善“1211”工程配套政策措施。

    (六)固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特色村镇。围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切实抓好10个城镇化示范县的发展,以点带面.认真谋划立镇项目,着力培育特色村镇。加强对“1211’工程的指导,区别不同类型,引导相关县、镇和示范村、整治村选准发展路子,抓好特色经济。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村镇规划建设规律,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为农民服务的工作机制。组织搞好村庄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结合生态农业示范村建设规划,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设住房。

    (七)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推进“1211”工程.着力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做好企业参与“1211”工程的协调、引导和服务。以项目建设和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实现企业拓展、村镇发展的双赢。把各类工止区,作为城镇新区来规划和建设,增强城镇对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能力。努力形成加快“1211”工程的合力。加大协调解决问题、落实相关政策的力度,积极整合自治区本级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投入,逐步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加快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继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八)突出抓好自治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城建项目。突出抓好明阳工业新区道路、南宁市东盟国际联络基地基础设施、柳州西南、西北向进出城道路和阳和工业区道路、桂林市琴潭区中隐路、桂林市雁山区基础设施、梧州市火车站站前大道、玉林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等今年新开工项目;建成投产南宁三津水厂;续建沿海三市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南宁市路桥项目和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玉林污水处理厂;抓好柳州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玉林市城市环保设施建设项目、南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前期工作。各地因地制宜,围绕增强城市功能,分别组织实施一批群众关心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几件好事。

    (九)多渠道筹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放开建设市场,继续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好2005年城建国债项目申报和落实工作、西部地区县城供水项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补助资金计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等申报工作。积极促进收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管理。

    (十)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招商。完善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利用外资备选项目库。积极主动地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加紧做好参加日本爱知世博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组织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洽谈活动,以及“珠洽会”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南宁、桂林城市环保项目世行贷款项目的监管;配合做好南宁三津水厂和桂林城北水厂利用日本协力基金贷款项目的跟踪检查。

    (十一)加大旅游设施和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力度。2005年重点建设大新硕龙镇、靖西旧州镇、贺州路花镇,以及金秀县城的旅游配套设施;加大城市景观体系和城市标志物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把路网改造、发展农村交通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农村便民小港码头和乡镇客圩渡船改造工程,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化,使路,站、运同步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货运输的通达率和覆盖面。

    四、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继续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将农民工纳入承租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范畴。

    (十二)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将自治区确定的200万千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6月底前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严格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严格定价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具体运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三)加快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为目标,调整供应结构.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限制非住宅和高档及大户型住房建设。支持对危旧住房改造和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组织住房困难职工集资建房。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五、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化的动力机制

    (十四)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全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重点指导、支持桂林市燃气公司、南宁市自来水公司等改革试点;力争完成2个BOT项目的协调工作。逐步推进环卫行业事企分开;完善我区供水企业改革方案;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政事分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机制。着眼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参与园林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维护等的有效实现形式。组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试点。

    (十五)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抓好自治区有关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p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适当放宽在城市经常居住地落户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程,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十六)加快培育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促进城镇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动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扩大乡镇企业就业容量。全年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100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9.75万人;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劳务合作协议,实施职业技能订单培训并定向广东培训输出1.5万人;加快培育劳动力市场,净化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继续支持、鼓励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和自主择业,保护外出农民在土地和宅基地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十七)加强调查研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撑.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抓紧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治区重点镇发展的若干规定》等。

    六、加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宣传工作

    (十八)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全区城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年内安排一次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推进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缉《城镇化工作动态》,不定期出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有计划地进行新闻宣传。组织各有关新闻媒体参加“城镇化建设八桂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