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9]29号
各市建委、招标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关于2008年全区建筑企业第二期资质核查及建筑市场检查情况通报》(桂建管〔2008〕90)中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等16家区外来桂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存在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无有效证件上岗、项目管理混乱、未遵守我区有关区外企业管理规定等问题。为了切实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对上述16家建筑市场检查整改不合格的区外来桂企业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整改期限为2年。整改期间,企业不得在我区参加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业务。整改企业名单如下:
1.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2.武汉一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深圳市康贝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徐州通域空间结构有限公司
5.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6.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7.深圳市汇佳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8.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10.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11.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工程公司
12.天水六合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青岛建设集团华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4.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5.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中交公路一局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生效。希望上述企业认真进行整改,真正树立起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把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