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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北海冠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42号)

2009-05-21 18: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收藏
 

北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北海冠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切实加强领导,有效推进北海冠岭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常务副组长)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王小东  中共北海市委书记

      连友农  北海市市长

  成 员: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开长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黄必贵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陈建军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周卫,北海市副市长莫桦、刘宏武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建设厅、北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及竣工验收、结算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功能和成本的协调统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