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人〔2008〕77号)精神,为了贯彻落实我区二级建造师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经研究,定于2011年5月在南宁举办我区2011年第一期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1年12月底前注册到期,南宁、玉林、北海、钦州、贵港、崇左、防城港、百色市辖区,自愿参加2011年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的人员。(到期人员名单已发布在我中心网站: /gxzczx/,请各单位登陆网站下载)
(二)原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但未按时注册,现要求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与组织管理、建设工程投资与进度控制、机电工程项目管理案例等。
三、培训学时
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周期内每位注册师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本期安排必修课培训60学时。
四、培训班期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 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
培训班报到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30-21:00)
集中培训时间:5月15日至5月18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530元/人(含教材费、考试考务费等),要求在报到时交纳。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程序
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参加培训班学员需登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gxzczx/)“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点击“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认可。
(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南鹰宾馆一楼大堂,办理培训相关手续。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1日
七、考核方式及证书效用
培训班学员须参加考试,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我中心颁发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该证书作为今后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
八、其它事项
(一)我区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在南宁只举办一期,请各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期间需安排住宿、就餐的学员,请在网上报名表“是否需安排住宿”“是否需安排就餐”栏注明。
(三)培训班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进行学时登记。
(四)参训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出示)及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未取得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学员在报到时交2寸彩照一张)。
(五)联系人:曾惠玲,联系电话:0771-5535077,15878801118
附件:参加2011年第一期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人员名单.xls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