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人[2008]77号)精神,为了贯彻落实我区二级注册建造师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持证人员顺利通过延续注册。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5月起在南宁举办我区2010年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注册有效期在2011年7月1日前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名单已发布在我中心网站: /gxzczx/,请各单位登陆网站下载)
(二)原已取得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但未按时注册,现要求继续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新技术、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控制等。
三、培训学时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周期内每位注册师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本期安排必修课培训60学时。
四、培训班期次、参训人员及时间地点安排
自2010年5月起至12月底,每月将举办2~3期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为5天。
(一) 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二楼会议室(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名单
1、第一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10年5月23日,集中培训时间:5月24日至28日;参加第一期人员名单见附件2。
2、第二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10年5月28日,集中培训时间:5月29日至6月2日;参加第二期人员名单见附件3。
3、第三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10年6月4日,集中培训时间:6月5日至6月9日;参加第三期人员名单见附件4。
4、其它期次培训班具体报到及培训时间将在我中心网站另行发文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480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考试考务费、证书工本费等),要求在报到时交纳。
六、报名程序
我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参训人员须按照此步骤进行报名):
(一)步骤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参加培训班学员需登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gxzczx/)“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点击“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由单位盖章认可。
(二)步骤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报名表到广西建设大厦二楼会议室(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办理培训相关手续。
七、考核方式及证书效用
培训班学员须参加考试,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我中心颁发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登记相应的学时。该证书作为今后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
八、其它事项
(一)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选修及其它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也将近期陆续开展,请各有关单位及建造师关注我中心网站的培训信息,各有关单位(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已按期次安排好名单培训的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需单位书面请假,否则后面培训不再安排。
(三)集中培训学习为封闭式培训,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及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进行学时登记。
(四)参训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出示)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训班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71-2260160;黄老师,0771-5535077。
附件:1、注册有效期在2011年7月1日前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名单2011年7月1日注册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xls
2、参加第一期人员名单第一期.xls
3、参加第二期人员名单第二期.xls
4、参加第三期人员名单第三期.xls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