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法〔2011〕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建稽综函〔20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将于2011年5月举办两期“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并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报名工作,填写报名表,确定一名联络员后报送至我厅法规处,以便统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南昌):2011年4月25日
第二期培训班(昆明):2011年5月10日
联系人:林翠华、邓 冰
电话:0771—2260065,传真0771—2260067。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建稽综函〔2011〕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