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1]3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2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等,突出体现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十二五”规划等要求,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鼓励申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订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等项目,以及复审结果需要尽快修订的标准项目。
二、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请按文件附件1、2、3要求,填报申请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表、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确认内容完整无误后将电子版发到邮箱gxbzdec@163.com,同时打印以上附件1、2、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纸质文档应与电子文档一致。
(二)标准编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所有申报材料,先递交标准编制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统一将标准编制申报材料上报我厅。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9月15日。
(二)对现行地方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主编单位申报,若是其他单位申报,应当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张经纬
电话(传真):0771-2260359
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
邮编:53002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桂建标[2011]38号)关于申报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