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7〕2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要求,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论证,我厅将核定的28项地方标准列入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批准下达。
请各主编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编制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
附件: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表 标准20号文附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