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履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协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办法》进行广泛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由于《办法》篇幅较长,不再随文印送,电子版请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文件通知”栏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记分通知书.doc
联 系 人:黎旭标
电 话(传真):0771—2260057
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