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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区无障碍建设检查的通知(桂建标[2012]50号)

2012-10-22 18:18:03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民政局、老龄办、残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622号令)、《关于印发<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1]2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桂建标[2012]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障碍建设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10月24日起组织开展全区无障碍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规定。

    (二)总结推广各地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为申报“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作准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成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的规划。

    (二)有无专项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制定法规、人员培训、检查评估、宣传等工作。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是否坚持无障碍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把好关,避免造成新的历史欠账,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四)各地推进既有城市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等无障碍设施改造情况。

    (五)各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各地自查: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2012年11月 5日至11月 9日。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老龄委及有关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河池市等设区市进行现场检查,每个设区市抽查1-3个县(市)。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在2012年11月8日前将无障碍建设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和《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填报完毕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韩玉元

    联系电话:0771-2260359

    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

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

1、表中“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中的“满足无障碍要求”,是指新建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统计。

2、表中“五年规划的数量”,是创建 “十二五”无障碍规划拟建设和改造的相对应本表“统计内容”的数量。

3、表中“总数量”,是指城市设施(包括已建无障碍设施和需建无障碍设施)总数量。

4、表格统计内容为截止2012年11月3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数量。


一、组织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称:_____________

参与部门个数:_____________

2

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文件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

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数额_________万元(五年)

4

各部门推进情况

召开联席会议次数:_________

简报期数:_________________

5

改造规划/计划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监督管理次数:_____________

整改数量:_________________

7

社会监督机制或监督员队伍

监督员队伍人数:___________

人员构成:_________________

开展工作次数:_____________

8

培训情况

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

9

专家组情况

专家组人数:_______________

工作开展次数:_____________

10

宣传情况

重大宣传活动:_____________

专题片数:_________________

宣传材料数:_______________


二、城市道路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缘石坡道(个)

指路口进行坡化的数量。

2

盲道

——

城市主干道(包括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建筑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提示盲道的设置数量。

3

过街音响装置(处)

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个)


三、公共建筑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政府办公建筑

是指具有对外服务需求的职能部门办公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门,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2

商业服务建筑

 

 

包括:大中型商场、饭店、宾馆、邮局、银行营业部、电信营业厅。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3

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建筑

 

 

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轮椅席位,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4

学校建筑

 

 

包括: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高校。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校园内人行通道,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5

医疗建筑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电梯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6

园林建筑

 

 

包括:城市公园、城市广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7

室外公共厕所

 

 

入口与坡道,走道和地面,台阶,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符合无障碍要求。


四、公共交通建筑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轨道交通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2

民用机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机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3

铁路旅客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4

汽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5

客运码头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船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五、公共交通工具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无障碍公交车

 

 

低底盘出入口,轮椅席位,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2

无障碍出租车

 

 

3

地铁车辆

 

 

4

飞机

 

 

配备机舱专用窄轮椅。

5

铁路客车

 

 

出入口水平通道符合无障碍要求。

6

客轮

 

 


六、特殊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特殊教育学校

无障碍设施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福利企业

 

 

包括:福利工厂、福利商业和服务业、假肢厂和安置农场等单位。

福利企业应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3

康复中心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

4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5

养老机构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的规定。

6

老年人服务设施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的规定。

7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淋浴间,电源插座/开关,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8

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9

残疾人家庭住房优先解决

——

——


七、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居住小区

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坡道和扶手,居住区道路,过街音响装置(对于有红绿灯的路口)符合无障碍要求。

2

居住建筑

 

包括: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和公寓以及宿舍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扶手,电梯(对于设有电梯的),厕所/厕位(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标志,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门,公共浴室(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住房(对于宿舍和公寓)符合无障碍要求。


八、信息交流无障碍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市(地)级电视栏目加配字幕(或手语栏目)

频道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栏目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残疾人专用网站

网站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手语培训

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_____

4

推广应用方便盲人、聋人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推广使用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