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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设[2013]28号)

2013-10-23 10:55:42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勘察项目钻探现场报告制度检查活动的通知》(桂建设〔2012〕10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的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的主要是针对我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办理入桂备案情况的检查。我厅共抽取了53项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在我区承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任务进行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我区大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认真履行政策把关的审查责任,对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在我区承接任务时办理入桂备案的情况进行严格把控。但仍有少数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勘察设计成果上署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该项目办理备案的人员不相符时,仍出具审查合格报告。

    经对这些项目的办理入桂备案手续及勘察设计成果上署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该项目办理备案的人员进行比对,有以下19个项目勘察设计成果上署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该项目办理备案的人员不相符:

    ⒈ 南宁科瑞江韵项目,南宁科瑞江韵景观项目;

    ⒉ 广西田林金辰•郡工程设计;

    ⒊ 南宁市秋月蓝湾二期工程设计;

    ⒋ 邕宾路改扩建工程(长堽路—盛尧东郡地块1号路);

    ⒌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北海老街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⒍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16#-18#栋建筑设计;

    ⒎ 桂林市金融大厦的施工图设计;

    ⒏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易拉罐车间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⒐ 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二区、三区工程勘察;

    ⒑ 南宁国际物流基地基础设施项目13#路工程设计;

    ⒒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柳州局生产指挥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工程设计;

    ⒓ 桂林市滨江北路(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工程设计;

    ⒔ 桂林华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厂房(扩建)工程设计;

    ⒕ 北海万汇广场工程设计;

    ⒖ 北海市迎宾大道第二加油站;

    ⒗ 容县中环加油站工程设计;

    ⒘ 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项目设计;

    ⒙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扩建工程设计;

    ⒚ 桂林广路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1#—4#车间、办公楼(一)、(二)、公用工程辅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在被抽检项目勘察设计成果上署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该项目办理备案的人员不相符,仍出具审查合格报告的以下1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⒈ 广西运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⒉ 南宁中核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⒊ 南宁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⒋ 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⒌ 广西图正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⒍ 玉林市方信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⒎ 广西南宁高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⒏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⒐ 广西图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⒑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

    ⒓ 北海浦海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⒔ 玉林市建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⒕ 贺州光大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⒖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对在被抽查项目勘察设计成果上署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该项目办理备案的人员不相符的以下18家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⒈ 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

    ⒉ 深圳市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⒊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⒋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⒌ 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⒍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⒎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⒏ 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⒐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⒑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⒒ 深圳市现代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⒓ 岳阳市建筑设计院;

    ⒔ 乐凯保定化工设计研究院;

    ⒕ 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⒖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⒗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⒘ 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⒙ 广东启元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以上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在接到通报后,应认真针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提交整改情况的报告(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3室;办公电话:0771—2368336)。整改不合格的,我厅将进一步作出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