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2015-09-08 10:41:2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5〕8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5〕41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形势

    4月3日我厅部署开展了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4月3日至6月30日活动开展期间,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但大检查活动结束后的7月、8月期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出现明显反弹,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特别是发生了“8.12”玉林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二、总体要求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前一阶段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整改,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检查全覆盖、整改全到位,确保受监督工程不再发生较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名在全国有明显下降。

    三、“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回头看”。一是项目部自查自纠。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部必须在9月17日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对工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全面自查并进行彻底整改。二是企业自查自纠。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在11月1日前对区内所有在建、在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是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对今年4月份以来项目自查、企业检查、政府督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所有自查自纠工作都要有书面记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到位。

    (二)企业总部安全履职自查自纠“回头看”。所有注册在我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在我区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区外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桂建管〔2015〕61号)附件1《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标准表》的要求,对照11项安全管理制度逐一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自评分。

    (三)全面检查“回头看”。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10月1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条件的地区应争取做到月检全覆盖。检查要重在强化主体责任、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检查要建立台账,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要单独建册。

    (四)市级督查“回头看”。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层级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应书面通报并抄送我厅。辖区内封闭式管理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拒不接受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分工不接受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查指导的,请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函告本市人民政府和我厅。

    (五)自治区督查“回头看”。我厅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全区14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辖区项目、企业和主管部门开展“回头看”各项活动情况。2016年1月,我厅还将对各市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回头看”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业务科(股)室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站长等要开展谈心活动,专门就开展“回头看”活动做全面部署,并形成书面记录待查。谈心活动将列入2015年安全生产履职督查内容。我厅初定于9月下旬召开第三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就开展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重在取得实效。本次“回头看”活动,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无需制定专项活动方案,要坚决防止仅仅将工作停留在纸上的现象,一切工作要重在取得实效,一切工作均应留下履职支撑材料。本通知印发后,凡是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我厅将约谈事故发生地的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一并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加强工作措施。

    (三)从严从速执法。本通知印发后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我厅一律按上限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并组织各地对部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评分,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落实处罚。各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项目和参建单位拒不开展自查自纠、拒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拒不采取坚决措施整改的,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除采用约谈、动态扣分等措施外,应重点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权力,从严从速落实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所辖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并对“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总结报告应分别于2015年10月8日前和2016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曾俊杰,联系电话:0771—2368392、2260138(传真),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