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7〕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论证,我厅最终核定6项标准设计图集列入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详见附件),现予批准下达。
请各主编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编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
附件: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表 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表.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