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设〔201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4〕22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重新面向全广西征集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结合我市近两年的房建市政工程总量情况,我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分支机构)原则上总数控制为4家,适度增加两家市政桥梁资质的审图机构,优先选择同时具备房建和市政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审查机构工商注册地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施工图审查资质,且证照齐全。
(二)申请材料包括:前来办理人员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不需要到场)、申请报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印章样式;2015年1月1日以来的房建和市政各10项审图代表业绩(同时附审查合格意见书和审查意见告知书,代表工程的业主评价意见);企业审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全部信息(审图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附审查人员的签名样式,需注明常驻本市的具体负责人、审查人员和其他人员);驻贺办公地址、面积、硬件设备计划;各种装配建筑的审查专项方案,已完成的代表业绩。要求所有材料一式4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组织评审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代表进行联合评选,依据申请机构2015年1月1日以来的审图业绩、服务质量、管理质量、诚信记录,驻贺办公地址、面积、硬件设备计划等情况择优确定驻贺审查机构,同时具备房建和市政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将被优先考虑入选。
三、其它
请有意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办,逾期不再受理。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联系人:韦念芳,办公电话:0774-5137823,移动电话:18376414475。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5日